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增值税政策,你们真的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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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1、财税.[2018]32号文件核心内容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热点问题:
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5月1日之前开具的税.率为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吗?
答:只要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开具之日起360内)认证即可
2018年5月1日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答: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扣除。即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附表二第6栏,如果满足加计扣除再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2%填入附表二第8a栏。
2018年5月1日后对原税.率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适用什么税.率?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九、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018年5月1日以后,还能开出原税.率的发.票吗?
答:可以,但需要二步走。
第一步:5月1日前 按原税.率申报未票收入;
第二步:5月1号以后先接原税.率开红票冲未开票收入,再按原税.率开蓝票。
相关填表如下:
5.1前购入的商品,进项是17%,5.1后销售,销项按多少计算?
答:按现适用税.率16%计算
2、财税.[2018]33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热点问题: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规定了相关细则: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一图总结如下:
符合条件下,什么情况转,什么情况下不转小规模纳税.人?
答:转与不转需要跟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测算,本着对企业有利的角度去决定。
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1、实际税.负率,通过对本企业实际税.负率进行测算,增值税.实际税.负高于3%的转
2、客户的选择,销售客户是否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开票税.率的要求?主要客户能否接受小规模税.率等
3、本企业是否有进项留抵?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如果企业目前还有进项留抵,可以待进项抵完后,在截止日前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何时按小规模交税.?
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一般纳税.人5月1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则5月按一般纳税.人申报,6月起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二季度申报)。
一般纳税.人时的税.控设备?小规模后如何开专票?
答: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转为小规模后销售收入超过500万怎么办?
答: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的进项留抵如何账务处理?
答:
1、留抵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正如前文中提及的,在是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操作中,企业实际税.负率是至关重要的参考标准。很多经验不足的会计朋友或许还不能短时间精准测算出企业的实际税.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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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税.[2018]32号文件核心内容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热点问题:
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5月1日之前开具的税.率为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吗?
答:只要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开具之日起360内)认证即可
2018年5月1日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答: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扣除。即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附表二第6栏,如果满足加计扣除再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2%填入附表二第8a栏。
2018年5月1日后对原税.率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适用什么税.率?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九、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018年5月1日以后,还能开出原税.率的发.票吗?
答:可以,但需要二步走。
第一步:5月1日前 按原税.率申报未票收入;
第二步:5月1号以后先接原税.率开红票冲未开票收入,再按原税.率开蓝票。
相关填表如下:
5.1前购入的商品,进项是17%,5.1后销售,销项按多少计算?
答:按现适用税.率16%计算
2、财税.[2018]33号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热点问题: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规定了相关细则: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一图总结如下:
符合条件下,什么情况转,什么情况下不转小规模纳税.人?
答:转与不转需要跟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测算,本着对企业有利的角度去决定。
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1、实际税.负率,通过对本企业实际税.负率进行测算,增值税.实际税.负高于3%的转
2、客户的选择,销售客户是否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开票税.率的要求?主要客户能否接受小规模税.率等
3、本企业是否有进项留抵?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如果企业目前还有进项留抵,可以待进项抵完后,在截止日前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何时按小规模交税.?
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一般纳税.人5月1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则5月按一般纳税.人申报,6月起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二季度申报)。
一般纳税.人时的税.控设备?小规模后如何开专票?
答: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转为小规模后销售收入超过500万怎么办?
答: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的进项留抵如何账务处理?
答:
1、留抵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正如前文中提及的,在是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操作中,企业实际税.负率是至关重要的参考标准。很多经验不足的会计朋友或许还不能短时间精准测算出企业的实际税.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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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9 19:37:33 最后修改于 2018/5/29 19:3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