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商业基础设施和冷链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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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5〕3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全市商贸流通业的服务水平和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内需对我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度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领域
(一)新建或改造商业基础设施和冷链系统。
(二)新建连锁门店。
(三)新建或租赁粮食储存仓库。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扶持计划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三、申请受理说明
(一)受理机关:市经贸信息委。
(二)受理时间:分批受理。
(三)咨询电话:23601100、23601101、82048676、88101173(技术支持),88101563(业务咨询)。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5号窗口。
四、审批决定机关
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
五、审批程序
市经贸信息委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向市经贸信息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经贸信息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市经贸信息委核定资助金额——市财政委复核——社会公示——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下达资助计划——申请人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拨付资助资金。
六、资助时限
分批受理,集中处理。
七、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经贸信息委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八、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九、收费
无。
十、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十一、其他
具体的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等,详见附件《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7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由于该专项资金政策正在按流程报请市政府审定,因此是否执行该政策以市政府审定结果为准。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同时请申报单位注意: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或同一支出,不得重复申报或重复获取我委多项专项资金。
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7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7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政策信息日新月异,随时随地掌握政策信息是企业得以成功发展的关键!随着政府对科技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强,优惠政策有增无减。
这也使得科技咨询服务行业□□很大。但是对于不懂的人来说,只能止步于此。
其实这行业很简单,只要跟对专业的人。你可以兼职,也可以全身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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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享“科技项目评估系统”
2、服务对接
二 分析、推荐
您只需要在聊着天、喝着茶的过程中向您身边的朋友推荐、分享“科技项目评估系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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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适合申报项目:
1. 申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2. 优惠政策、补助资金及好处
3. 申报部门和时间
4. 具体申报流程及重点方向
5. 往年的申报通知及连接
四、在线专家
线上专家在线答疑和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哪些项目能够申报,哪些项目不能申报,哪些方面需要规划完善等等。
为企业制定最完善、精准的项目申报,科技项目申报变得更简单。
五﹑服务对接
如果企业想了解具体项目的详细信息,您只需要对接一下,我们会安排专人对接、讲解、服务,解答企业疑难,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项目解读。
六 加入我们
您可以全职也可以兼职!无论您是从事行政管理、技术还是财务,都可以兼顾;不仅可以帮助自己的企业进行全面的科技创新规划,还可以帮助身边朋友企业享受更多的国家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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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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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连锁门店。
(三)新建或租赁粮食储存仓库。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扶持计划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三、申请受理说明
(一)受理机关:市经贸信息委。
(二)受理时间:分批受理。
(三)咨询电话:23601100、23601101、82048676、88101173(技术支持),88101563(业务咨询)。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5号窗口。
四、审批决定机关
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
五、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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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助时限
分批受理,集中处理。
七、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经贸信息委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八、审批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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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收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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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年审。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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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专项资金政策正在按流程报请市政府审定,因此是否执行该政策以市政府审定结果为准。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同时请申报单位注意: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或同一支出,不得重复申报或重复获取我委多项专项资金。
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7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2017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政策信息日新月异,随时随地掌握政策信息是企业得以成功发展的关键!随着政府对科技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强,优惠政策有增无减。
这也使得科技咨询服务行业□□很大。但是对于不懂的人来说,只能止步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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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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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往年的申报通知及连接
四、在线专家
线上专家在线答疑和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哪些项目能够申报,哪些项目不能申报,哪些方面需要规划完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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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4 15:47:16

